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让税务行政审批提速增效走上“快车道”,让纳税人“好办事”。
《意见》明确,税务行政审批要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申请。同时,加快建立网上办理平台,今年底前基本实现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实现纳税人直接通过网上办理平台上传电子材料或邮寄等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意见》提出,要推行受理单制度。纳税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对于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要即时办结;对于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在受理单中明确注明不长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结时限。同时,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政府鼓励的事项,以及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专人负责,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