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艳
近日,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正式发布。这是信托业协会首次推出对信托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的具体办法。《指引》将信托公司行业评级分为A、B、C三级,结果将对外公布。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所长翟立宏认为,开展行业评级有助于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实力;有助于推动政府、社会公众对信托业的认知和了解,强化信托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功能定位,促进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的目标性监督管理,引导信托公司提高综合发展质量。
注重风险管理
据了解,行业评级包括信托公司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增值能力、社会责任四个方面,全面考量信托公司经营情况和管理水平,所涉及的评价指标均为量化指标,提高了可操作性并降低了人为主观性。
在行业评级体系权重设计上,风险管理能力分值最高为36分、资本实力28分、增值能力26分、社会责任为10分。评级结果根据各项评价内容的量化指标得分情况综合确定,分为A、B、C三级,其中,85分(含)至100分为A级、70分(含)至85分为B级、70分以下为C级。
“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最高,表明信托业协会充分引导信托公司重视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强化核心竞争力的塑造。”翟立宏说,在业务结构调整和行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正向引导激励
《指引》显示,信托公司行业评级的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评价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报表和协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包括信托公司自评、协会秘书处初评、审议及复议、评级结果发布等环节,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同时,中国信托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信托公司行业评级结果的对外公布。
翟立宏表示,一旦该评级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布,并为社会公众所接受,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将受到较大正向激励,并会根据评级办法不断调整自己的管理和市场拓展策略。据悉,行业评级先期采取试行方式,中国信托业协会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评级体系,以贴近信托公司实际情况,体现行业特征,最终实现行业评级的正向引导激励作用。
为监管提供参考
与监管评级相比,行业评级更侧重于评价信托公司为投资人和社会提供的服务,目的是增强信托公司的社会公信力。评级工作完成后,中国信托业协会会将行业评级结果发送至银监会及各银监局,供监管评级参考。
翟立宏认为,相对于监管评级,行业评级的核心差异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行业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布;评级内容只重点考察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增值能力等,内容简单且衡量指标较少;同时,数据来源相对公开可得,“正是考虑到监管评级不宜公布和评级结果公开透明之间的矛盾,银监会采取双评级模式,即在监管评级之外,增加行业评级”。
“行业评级是全面评价信托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契合监管部门维护行业稳定和促进行业稳健发展的思路,量化指标也保证了行业评级结果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无论是原始数据,还是评级流程、评级结果都可供监管评级参考。”翟立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