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世英) 日前,中国银监会召开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监管层表示,2016年将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设立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建立信托产品统一登记制度。尚未出台的《信托公司条例》也明确提出建立信托登记制度。
一位信托业资深人士分析,信托产品登记很简单,就是将信托计划的相关信息在互联网平台进行登记,该登记无任何法律效力,功能在于“查询”——即方便受益人及利害关系人查询、司法机关查询等。目前,信托产品大部分登记在信托公司自己的网站以及第三方理财公司网站上,主要功能在于信托产品推介及相关信息披露,与统一的第三方信托产品登记平台有些不同。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融金服”及“平安财富宝”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均只能以中融信托及平安信托自己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产品为限,重要原因是信托受益权的确权问题——不是不能确权,而是确权成本高、流程长,短期内可行性较差。
按照法律规定,信托受益权转让必须一对一进行,市场中现存的第三方平台,如高搜易旗下的信托宝也未能实现信托收益权转让,而是借款方把信托受益权抵押给网贷平台(P2P)。该原理与用车或房产作抵押的P2P产品,甚至与信用贷相类似。由于标的对应的不是新购买的信托计划,投资期限因此更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