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文军)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近日介绍,我国自发布《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以来,补税金额已达30多亿元。
“这一反避税新规的意义在于,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创造性提出了企业集团内部费用支付在税收方面的应对新方法,体现出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维护税基安全、反避税所做出的制度贡献与规则引领。”廖体忠在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等主办的“2015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新闻发布会上说。
近些年,在国际反避税浪潮不断升级的背景下,我国也在积极借鉴BEPS成果,升级反避税行动。2014年税务系统通过反避税实现增收523亿元,增加11.5%,2015年反避税预计实现增收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