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组织八家证监局核查了辖区券商私募基金综合服务情况,并对部分存在风险隐患的券商负责人采取谈话提醒措施。目前券商开展私募基金服务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部分券商无资格开展业务,存在认识误区。监管层指出,个别公司甚至为私募期货投资基金、私募艺术品投资基金等提供所谓“托管”服务,严重偏离了券商围绕证券经纪业务延伸开展证券业务相关服务的初衷。
二是部分券商过于追求“规模至上”。由于行业竞争激烈,个别公司在选择私募基金类服务对象时存在放松标准等问题,导致券商应该承担的对经纪业务客户的审慎审查等义务未得到充分履行。
三是部分券商缺乏适当的专业人才和必要的物力支撑。大部分券商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人员由经纪条线、结算条线甚至研究条线分流而来,专业背景、从业经历较为单一,提供综合服务能力不足。此外,部分公司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投入较少,系统多采取直接购买方式,未能根据本公司特色与客户需求持续升级,难以满足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证监会已委托投保基金公司开展相关评估研究工作,拟适时出台《证券公司主经纪商服务指引》,将券商PB业务纳入常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