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山西吕梁市公安局安排,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秋冬行动以来,山西吕梁市临县公安局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爆破作业单位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全面排查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对全县所有爆破作业单位资质逐一核查,重点核查其是否仿造、变造、买卖或者出借、租借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是否将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转包;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爆破作业单位是否超出作业类别或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严禁矿山企业人员在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挂靠从事本单位爆破作业。
二、严查民爆物品运输安全。加强对民爆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严防炸药、雷管同车运输。结合日常掌握的运输动向,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联合交警部门上路核查,从严查处无证、“一车多证”、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民爆物品运输安全隐患。
三、严查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对全县所有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逐一检查,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储存、装卸、出入库、流向管理是否规范、台帐是否齐全,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储存库达到治安防范基本要求。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停止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四、严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重点检查爆破作业期间民爆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作业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在现场管理,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当班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是否清退回库或组织销毁,临时存放民爆物品是否安排专人管理、看护,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坚决杜绝发生民爆物品流失和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五、强化非煤矿山井下爆炸物品安全防范。主动与安监局联系,开展非煤矿山井下爆炸物品储存、使用环节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入库、保管、审批、发放、清退、24小时值班值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