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陈进文
日前,云南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大会对50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00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
普洱市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等3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获表彰。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模范集体50个,模范个人100名)
一、模范集体
普洱市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
思茅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其余名单略)
近年来,中共宁洱县委始终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探索民族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
1951年元旦,普洱区26种民族代表和当地党政军代表在宁洱歃血盟誓、签字勒石,共同建立了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和民族工作的第一碑——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
多年来,中共宁洱县委始终秉承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